掌權者同樣受約束
憲法不只規範公民,國家機關也須尊重。機關職能有分配與限制,沒有任何權力可以自認不受一切規則約束。
尊嚴與平等
承認權利也伴隨團結互助的義務。平等不僅要看規則,還須注意阻礙人們充分參與共同生活的障礙。
虛構的課堂例子
即使寫明人人有權參加,若有人實際上無法進入教室,仍不足夠。例子只是協助理解障礙問題,不能取代條文的法律意義。
各項權利須一起理解
一人的自由可能涉及他人的自由或安全。權衡須依憲法規則進行,不能只考慮決定者是否方便。具體情況仍須仔細檢視。
閱讀正式全文
先讀基本原則,再讀權利、義務及共和國組織。參與公共討論時,要分清現行憲法內容、修憲提案與政治意見。
